招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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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省内就业的毕业生统一使用《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2、到省外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研究生使用《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4、对于要求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暂发回生源地的报到证件,待落实单位后可在毕业两年内凭原证件换发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