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支持自主创业政策|2024年贵州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清单
来源:管理学院 浏览量:10 发布时间:2024-11-18
6月14日,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方便毕业生等青年求职就业,近日,我省梳理了2024年贵州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清单,其中,鼓励支持自主创业政策规定如下:
(一)自主创业补贴
支持政策: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出国留学回国人员),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到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办、创办农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重点围绕农村经纪人、农产品流通、农业种养殖、科研及深加工等领域创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10000元创业补贴。
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20〕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
申报条件:符合《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高校毕业生。
申报流程:高校毕业生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申报材料: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②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③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申请人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申报渠道:①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县级以下街道(乡镇)人社服务机构受理申请复核条件自主创业人员,核实资料完整性;②将相关信息录入贵州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经营所在地街道(乡镇)人社服务机构初审并公示;④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同级财政部门据实核拨同级就业服务机构;⑤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兑现到自主创业人员开设的账户上。
咨询电话:贵州省就业局0851-86821076
(二)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支持政策: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所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每一个创业扶持对象只能享受累计不超过3年。
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相关政策落实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169号)
申报条件:符合《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高校毕业生。
申报材料: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②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③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租赁场所房东产权证复印件或其他产权证明材料、租房合同、租赁产生的票据;⑤申请人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申报渠道:①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县级以下街道(乡镇)人社服务部门受理申请复核条件自主创业人员,核实资料完整性;②将相关信息录入贵州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经营所在地街道(乡镇)人社服务部门初审并公示;④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复核,同级财政部门据实核拨同级就业服务机构;⑤区(市、县)就业服务机构将补贴兑现到自主创业人员开设的账户上。
咨询电话:贵州省就业局0851-86821076
(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金〔2023〕75号)
申报条件:①申请人应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持有效证件或相关证件),②已取得合法经营的证照及相关资料;③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且具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④从事的经营项目具有可持续性、预期收益较好并具备还贷能力;⑤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无其他贷款;⑥经办部门及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①申请审批表;②申请人亲笔签署的《贷款申请书》;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可使用临时身份证);④扶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申请人及配偶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⑥(1)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是合伙经营的,提供合伙协议书,(3)经营项目为特种行业许可的,提供相关资料(如:卫生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手续等);⑦经营场所是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经营场所是自有的,提供相关权属证;⑧反担保有关资料;⑨担保机构及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申报渠道: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到创业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也可到创业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
咨询电话:贵州省就业局0851-86821076
(四)创业孵化基地
支持政策: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不少于2年的支持。
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
来源:天眼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