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响吉林”扶持行动
来源:管理学院 浏览量:10 发布时间:2024-12-02
提高创业补贴标准:对毕业3年内未就业的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创办小微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运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3人(含本人)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5万元创业补贴,运营3年以上的再给予5万元创业奖补。
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与贴息: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可申请个人最高3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
税收减免与社保补贴: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有关税额。对毕业3年内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