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十条支持措施》
来源:管理学院 浏览量:10 发布时间:2024-12-12
人才培养集聚载体支持:对企业新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50万元奖补支持;对新设立的自治区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30万元奖补支持;对新设立的专家服务基地,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
人才选派与合作支持: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可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鼓励引导高层次人才围绕企业重点项目联合攻关,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实行“揭榜挂帅”。
人才引进与激励支持: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编制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引导人才向重点产业企业集聚流动。对引才成效显著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入选“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青年博士项目的人才,每人给予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每年最高30万元的工作经费支持,连续支持三年。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鼓励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十条支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