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当前位置:首页  招生就业  就业政策 返回上一页

《云南省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措施》

来源:管理学院 浏览量:10 发布时间:2024-09-04

 加大就业支持力度:包括加大基层公务员招录退役军人力度,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加大事业单位招聘退役军人力度,到艰苦边远地区和边境县、市及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落实相关政策;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就业任职;积极引导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加大国有企业招录(聘)退役军人力度;鼓励民营企业优先招用退役军人;公安辅警、应急救援、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优先招录(聘)退役军人;促进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落实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优惠政策。



 •加强教育培训: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不少于80学时,包括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等内容。组织职业技能培训,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按照需求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313日印发 。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