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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十二条措施》

来源:管理学院 浏览量:13 发布时间:2025-03-15

 •鼓励企业吸纳: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支持国企扩岗:国有企业按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招聘高校毕业生工资发放需求的,报经同意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

 •引导基层就业:对“三支一扶”等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有空编的县(市、区)服务单位可通过考核等方式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适当放宽年龄、专业、学历限制,降低开考比例。

优化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普遍设立青年就业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依托网络招聘主阵地开设青年就业服务专区,加密线下招聘频次。

 •提升就业能力:强化青年创业支持,加强创业载体建设。鼓励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参加社保并给予补贴。继续实施青年见习计划,全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5万个。

帮扶困难毕业生:建立帮扶台账,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继续开发5000个临时性公益岗位兜底安置。


来源:河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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