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
来源:管理学院 浏览量:12 发布时间:2025-03-15
•企业吸纳特定人员补贴提标,招用毕业年度大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提高到2000元/人。
•支持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对企业扣减有关税费。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最高可分别贷款30万元和400万元,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50%贴息。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