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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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深化税收优惠政策。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在规定期限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也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通过税收优惠,减轻退役军人创业负担,鼓励企业吸纳退役军人,促进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