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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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考虑就业困难人员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对于就业困难人员在 2020年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期间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长 1年。这一举措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了更长期的社保补贴支持,有助于他们在灵活就业过程中更好地维持生活,减轻经济负担,增强其就业稳定性,促进其逐步实现稳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