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学院管理学院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管理学院 浏览量:20 发布时间:2025-12-23
根据《三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管理学院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工作小组
组长:王云凤
副组长:张成甦,陶信伟
组员:蒋必凤、王新爱、管玉梅、卫静静、王娜、陈碧玉、涂文君、高雯晶、李鑫洁
二、申请对象
本次仅针对2025级在校本科生进行受理。
三、申请原则与条件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学生自愿原则,保障符合条件学生的转专业权利。
(二)不设统一转出、转入名额限制,不设高考选科、25-26秋季学期期末成绩、高考录取分数等限制,学生可根据兴趣、专长与发展规划自主选择专业。
(三)以下情况可申请转专业或优先考虑转专业:
1.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因疾病或生理缺陷无法在原专业学习但可适应其他专业学习的(隐瞒病史者除外);
2.因创业休学或退役复学后确需转专业的,予以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违反国家招生政策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的;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或录取时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包括:
(1)音乐类(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管理)专业不得转入及转出;
(2)艺术类与体育类专业仅限大类内互转,普通类专业不得转入;
(3)专升本(含“3+2”)学生不得转专业;
3.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
4.经学校审核认定不适宜转专业的。
四、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学生提交申请
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及《家长知情同意书》,并于大一年级第一学期(秋季学期)第14-15周提交至转出学院。
(二)转出学院初审
第16周转出学院审核材料,同意后通知学生将材料递交至转入学院;不同意的须告知学生原因。
(三)转入学院审核
转入学院审查材料,于第17周前将拟接收学生名单(加盖公章)及相关申请材料报送教务处。
(四)公示与审定
教务处复审并公示拟转专业名单,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于春学期开学前正式发文公布。
(五)学籍变更
获批学生至转入学院报到,学院在春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教务系统学籍异动手续,同步做好课程转换相关工作。
五、拟转入学生考核及录取要求
(一)考核方式
面试为主,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附加笔试。
(二)考核内容
考核转入学生是否具有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能力和水平。
(三)考核时间
管理学院将大一年级第一学期(秋季学期)第16-17周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规范组织实施。各学院须按流程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转专业过程有序。
(二)做好咨询与解释。教务处负责全校政策解释(电话:0898-88386713);管理学院负责本院细则解读(0898-88386767)。
(三)加强学业指导。转专业完成后,学院应及时做好课程学分认定与补修安排,协助学生适应新专业学习。
(四)学生学费按转入新专业标准核算。
一审一校:黄蕊
二审二校:张成甦
三审三校:王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