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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残疾人创业或就业相关政策

来源: 浏览量:310 发布时间:2019-02-26

刘女士:她咨询湛江市是否有针对残疾人创业或就业的相关政策以及资源,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解答。
    市残联:一、残联相关就业扶助政策 1、根据市政府对市残联《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的请示》的批复:在法定就业年龄内,具有一定就业和民事行为能力、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已经申领《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及在农村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业的涉农企业、农村生产合作组织、种养(种植)专业户,残联按不低于3000元/人不高于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扶持补助。2、为了提升我市残疾人的就业能力,湛江市及各县(市、区)残联每年都举办若干期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及农村实用技培训班,所有培训费用均由残联负责,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可到当地残联报名,选择适合自己的培训项目进行学习。二、人社部门相关就业扶助政策 1、社会保险补贴。认定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灵活就业后,到户籍地人社部门申报就业,并在户籍地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户籍地人社部门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2、创业资助。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可在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的创业资助5000元。3、小额担保贷款。创业企业或个体商户;承包土地、山林、鱼塘等实现创业的;公司+农户形式实现创业的;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四类创业的,被认定就业困难残疾人可向创业地人部门申请最长不超过2年、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